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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算法决策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场景中的应用日益广泛,信用信息客观公正性与信用主体权益面临更大挑战。作为一种新型权利,算法解释权能满足规制算法决策、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双重需求。然而,适用标准不明确、阶段与界限模糊成为阻碍算法解释权行使的主要因素。因此,应为算法解释权提供法治保障,明确其法律定位及适用标准,完善算法决策事前与事后解释的具体设计,同时建立对算法解释权主体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2.
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民事案件主要是民间借贷案件。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超出了民法的阈限,触及到刑法评价与民法评价的关系这一根本,成了困扰民事审判的一大难题。对此,理论上与实践中存在两种针锋相对的方法论立场,即刑主民附论与刑民分离论。然而,这两种立场都有失偏颇。只有消除立场上的偏颇,才能将合同效力认定纳入正确的轨道。吸收资金不应被认定为违法所得,不应适用追缴或责令退赔。如此,由于追缴与责令退赔的适用所引发的刑民间评价矛盾及其对效力认定造成的干扰,才能被彻底消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是行政犯,合同违法性评价,应以《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为根据。从规制对象来看,作为准入规制的《商业银行法》第11条,并不意在规制合同行为;依法益权衡而言,认定合同有效也并不阻碍该条规制目的之实现。因此,《商业银行法》第11条并非《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意义上的强制性规定。对该条的违反,不应成为认定合同无效的理由。  相似文献   
3.
西方社会允许邪教合法存在、但依法监控其活动以防范邪教犯罪行为发生的邪教控制模式是西方社会特定的宗教文化、政治文化和法律文化的产物。从文化的角度看,这种模式既有其合理的一面,又有着致命的缺陷。西方社会对这种缺陷进行了文化上的检讨,但由于自由主义文化内在的缺陷使得已有的检讨不彻底,也无法为更有效地建立反邪教模式提供文化上的支持。  相似文献   
4.
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的迅猛发展使电子商务纠纷的诉讼管辖问题日益提上议事日程,各国对此却仍缺乏完备的乃至特别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与国际民诉关于管辖权冲突的协调是确定电子商务诉讼管辖的重要依据,而理论预设的电子商务诉讼管辖却是对传统法律进行挑战的统一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确立。  相似文献   
5.
英国替刑制度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被视为现代社会探索科学刑罚模式的重要成果,本文着重分析了它的哲理渊源和价值取向,并对我国刑事替刑制度之建构作了一定的反思  相似文献   
6.
7.
经济全球化正成为当今世界经济的最主要特征,到21世纪,它更是全世界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各个国家、一切形式的社会经济都必卷入世界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其实就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孕育着全球市场经济。不论何种性质和发展程度的市场经济都具有市场经济的共性,都是全球市场经济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是如此。但经济全球化的实质具有两重性,它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正面和负面的双重效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怎么办呢?  相似文献   
8.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各个商业领域都充斥着电子商务网络,这不仅催生了消费者的个人利益扩展空间和网络参与空间,还诱发了许多网络消费法律纠纷。故我国需要依法设置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府专门机构,强化政府的消费者保护义务,加强公众传媒的社会监督力度,强化网络参与者网络言行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评判,制定、修订和完善相关立法,建立和健全我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9.
党的领导法治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但单一的国法模式或党规模式均不符合中国国情,难以为党的领导提供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有必要建构党的领导法治化的新模式,即国家法律抽象确认、党内法规具体细化的复合模式。应建立国法抽象确认的政治色彩判断标准,明确党规具体细化的纯粹党规路径与混合性党规路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  相似文献   
10.
有什么样的犯罪原因论,似乎就有相应的犯罪对策和方法。但是犯罪预防并不是犯罪原因的附属物,它有其自身的价值和独立品格,即个人自由之保护和社会安全之保障。犯罪预防尤如一面模具,它的凸面是社会安全保障,它的凹面是个人自由保护。个人自由保护是犯罪预防的核心和内在驱动力,社会安全保障则是犯罪预防的外在价值和牵引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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